清明将近,每当周末便迎来祭扫高峰,当下气温升高、风干物燥,火灾的风险大大增加,清明祭扫要防患未“燃”,一旦失火不仅会危害公共安全,还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2025年3月22日下午,百合镇儒北村委会一处林地因祭扫用火引发火情。镇值班人员、村委会干部及专职消防队迅速到场扑灭。经查,当事人罗某祭祖时燃烧纸钱不慎引燃周边杂草,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因林木稀疏且扑救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对罗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1200元罚款。
清明将至,祭扫活动频繁,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将严格实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对违规野外用火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给予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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