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要求,我镇组织开展《开平市百合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进一步汇聚公众智慧,优化完善规划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15:00-17:30。
地点: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一)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平市教育局、开平市科工商务局、开平市公安局、开平市民政局、开平市财政局、开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平市交通运输局、开平市水利局、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开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开平市应急管理局、开平市审计局、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开平市统计局、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平市林业局、开平市消防救援大队、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江门市开平公路事务中心、开平供电局、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塘口镇、赤坎镇、蚬冈镇。
2.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
3.社会代表,凡在本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百合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人数
听证会代表的产生由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邀请和从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代表总人数不超过50人。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需注明申请参加听证的依据、理由)、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开平市百合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0750-2511512(李先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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