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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百合镇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域有关情况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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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摊贩管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镇 (街)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食办(2017)40》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设立百合镇食 品摊贩集中经营区,位置茅冈圩文雍街,划定摊位号1-4号为摊贩集中经营区,经营时段:每天上午:7:00至10:00。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51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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