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汇编而成。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方面。内容涵盖我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kaiping.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List.aspx?DepartmentId=2)或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kaiping.gov.cn/)下载电子版。如需咨询或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请致电开平市发改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 - 232972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发展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实现“政府信息透明公开,群众查询方便快捷”,以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促进职能转变。通过全局上下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步入了有序、正常、有效运转的轨道。
(一)建立机构,加强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全年重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由办公室具体承担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相应股室予以配合,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年绩效考核,加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与承办股室年终目标考核、效能考核挂钩,加强了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正常、有效地运转。
(三)强化培训,提高认识
我局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学习计划,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四)完善载体,发挥效益
为了巩固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我局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调整改善我局网站栏目的设置。二是通过专人管理,不断完善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各项实用功能,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充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更加便捷,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透明度,更大程度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开拓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我局采取形式多样的途径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一是通过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平市公众网、开平发改微信、开平发改微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价费系统等网络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局一楼大堂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包含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机关作风建设等多个栏目,对应各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在各股室悬挂宣传栏,公布工作职责、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流程等信息。四是在市发改局大堂设立大型LED宣传显示屏,滚动播放政策法规等内容。五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发改局服务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办理服务。六是配合开平电视台、中国开平网、《开平侨乡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取得明显的社会宣传效果。
(二)主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2.政务动态;3.经济运行;4.政策法规;5.发展规划;6.立项情况;7.价费政策; 8.价费查询;9.办事指南;10.表格下载;11.党务公开;12.互动交流。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市发改局机构设置,从研究发展战略、制订发展规划、监测经济运行、指导体制改革、管理投资项目、调控市场物价等主要工作职能出发,积极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同时,依时公开了我局2017年决算、208年预算等资料,提高项目经费、“三公经费”等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各界监督。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8条,其中:在我局网站内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312条,在“开平市价费查询系统”发布价费信息103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公开项目核准备案信息129条;开平市信用网双公示红黑榜管理系统公开项目核准信息64条;在开平发改微博公开信息563条;在开平发改微信公开信息237条。
(四)公开的工作要点情况
1.继续推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继续推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一步简化项目备案办理程序,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2018年,我局共办理项目立项205项,总投资336.72亿元,政府性投资项目78项,总投资15.21亿元(其中承接江门审批事项1项,总投资0.30亿元,委托镇街审批项目11项,总投资5.01万元);非政府性资金备案项目127项,总投资321.51亿元(其中承接江门审批事项5项,总投资47.57万元,委托镇街办理项目38项,总投资32.77万元)。
2.加强价费查询系统的运用。价费查询系统涵盖全市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用事业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是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推进阳光收费、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效的收费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3.加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跟踪维护。2018年我局定期对“信用开平网”做好更新维护工作,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信用开平网”数据中心系统已录入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314732条,自2016年建立双公示以来,共录入双公示数据293718项,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84955项,行政处罚信息8763项,并推送至市信用办。自2018年12月起,“双公示”平台按照国家最新的公示模板进行公示和信用推送,成为我市政府、企业、个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综合查询与应用平台。
强化价格服务。以稳定物价水平为首要目标,强化价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价格管理。一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程序资料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将检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有效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二是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2018年,我局共向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发放《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节假日期间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公告》等宣传资料500余份,免费向商家发放各种商品标价签3000多张,有效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三是积极做好市政府热线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的查核、处理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热线作用。今年以来,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93件,其中受理有关部门转办77件,办结率100 %,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和群众的认可。
关于推进三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做好三大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信息公开促进政务公开、促进职能转变。
根据职能分工,我局主要负责以下方面的信息公开:由我局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审批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依法不予公开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对外援助项目外,含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内的所有由我局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我局均在规定时效内及时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按平台要求分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开平市信用网双公示红黑榜管理系统等网络平台同步实行公开。主要公开内容为: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所在地区、核准部门、批复日期、批复文号、规模及内容、核准内容等方面的信息。
2018年全年共在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开项目核准审批信息219条、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公开项目核准备案信息129条,在开平市信用网双公示红黑榜管理系统公开项目核准信息64条。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开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会办),政协提案3件(会办),无主办建议提案。作为会办单位,我局根据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并按期交付主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率达到100%,并无不满意件办复任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申请1宗,并已完成回复工作。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过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措施
2018年,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将主动采取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与时俱进,创新信息公开途径,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尤其是对重大发展规划、体制机制改革、项目审批核准、价格收费管理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拓宽更多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利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以信息公开全面提升项目批准及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