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办防字﹝2019﹞125号)精神,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完成对各单位推荐的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现将拟表彰的117个“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293名“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附件:1.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公示5个工作日,时间:2019年11月11-15日。
如单位和个人对拟表彰对象持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电话或书面向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说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告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公示联系电话:010-84239096、84239209(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草局森林公安局,邮政编码:100714。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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