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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6:49:5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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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内容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现公布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统筹组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市城管局依托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与看开平APP,及时发布城管政务信息,及时公布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同时,通过在线访谈、线下宣传活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有关城管政策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24年,共发布信息140条,其中政务公开86条,党务公开9条,公示公告22条,重点领域信息19条(包括部门预决算9条),其他栏目4条。

2024年,我局承办各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1件。其中江门市人大建议15件,江门市政协提案11件;开平市人大建议13件,开平市政协22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落实,抓好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了建议与提案人,全部建议提案完成办结。据目前反馈的信息,办结和满意率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比较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2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实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形式与途径仍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对照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抓紧政策解读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讲清楚、讲透彻,提升解读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为切入点,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同时,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加强工作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有序开展。此外,积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城管系统各工作人员加强《条例》的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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