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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规范“双11”期间辖区电商价格行为
发布日期:2016-11-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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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6年“双11”临近,网络电商促销和消费者集中购物旺季即将到来,为营造“双11”期间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防范和减少不正当价格行为,我局在规范电商价格行为方面早介入、早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发现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引导电商经营者守法经营。
一是拟定《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并在我局网站、微博、微信发布,积极引导电商经营者价格自律。同时提醒告诫经营者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均应自觉依法明码标价,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价格促销行为。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是及时发出提醒告诫书,对经营者、相关协会组织和消费者作出价格提示,将重点防止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个体私营协会、水暖卫浴行业协会、团委,以邮件、微信、信件等方式,分发给我市辖区内商户约13000多家,其中水暖卫浴企业226家。
三是加强价格巡查和舆情监测,规范打折、促销、降价、馈赠等经营者价格促销行为。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典型的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我局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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