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37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认证企业应当符合海关总署制定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企业应当持续性符合海关认证企业标准,才能维持企业信用等级。
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海关一旦发现企业出现不符合认证企业标准的情事,会按照有关规定下调企业信用等级;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还规定“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对一般认证企业不定期重新认证”。也就是说认证企业会面临海关的重新认证,一旦未通过重新认证,企业也会被下调信用等级。
因此,认证企业对认证标准是“讲不出再见”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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