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江商务服贸〔2024〕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管委会组织发动本地区电商企业、电商园区积极参评,于10月23日前将经本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我局商贸流通股(申报材料的PDF版和电子文本请一并报送,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附件:江门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238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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