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开平市民政局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全年政务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7条,包括组织机构4条,部门文件12条,政务动态66条,通知公告83条,行政执法47条,部门预决算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发布了依申请公开的须知、指南、流程图等内容,进一步拓展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功能,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供相关电子表格,方便群众申请。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公开原则,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做好平台安全监测,及时修改敏感用词,确保我局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依托开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民政版块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更加全面、精准、有效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动态。持续强化“看开平”账号管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指定局办公室统一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严格按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开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存在提升空间。负责撰写信息的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培训,对于某些表述理解不深刻,使用不合理,审校人员能力也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不够详细。对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解读仅限于文字解读与音频解读等方式,普法和宣讲民政政策内容不够详实、生动,群众对于政策理解浮于表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会后及时提炼要点,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法治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在公开流程上,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二是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学习先进单位优秀宣传方式与解读形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解读,提高解读时效和实用性,尤其是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便利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平市民政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开平市民政局官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人和东路10号,电话:0750-227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