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规定,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经审核,拟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对我市第十二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向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8日
联系方式: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0750-2257356,0750-2257301。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5日
开平市2022年第十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单位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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