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有一批电脑、桌椅等固定资产因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已无法使用,拟报废处置。根据开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资〔2021〕20号)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讨论同意进行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详见清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7日。
对以上资产处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反馈(联系电话:2257330)。
点击附件查看:2023年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废固定资产公示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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