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东莞市八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司徒学专诉东莞市八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等争议一案(开劳人仲案字〔2025〕236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工资2800元。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决如下:被申请人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支付申请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期间工资28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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