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通知书
开人社监字〔2025〕第029号
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杨活龙等4人来我局投诉: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拖欠杨活龙等4名员工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期间工资,存在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5月9日我局对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请你单位在2025年5月26日早上11时前对杨活龙等4人的欠薪情况进行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据。
你单位确有困难无法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时限内向我局提交延期举证书面申请,由本机关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如你单位拒绝提供证据、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你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不利后果。
附件: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情况表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开平市民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人社监字〔2025〕第029号)。上述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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