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新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来来,看过来!
为稳妥有序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参保人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为保障您的社保权益,请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根据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考虑选择退休时间,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如:原固定工是否已审核视同缴费年限、曾跨省就业参保的是否已办关系转移等),提早规划办理退休事宜,避免因申报不及时、申报材料错漏等导致影响正常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可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至少3个月内申请审核参保缴费和历史信息、办理跨省参保关系转移。
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局,办理退休业务所需表格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也可到当地社保局及“一门式”服务中心前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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