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BG2022005
开人社〔2022〕178号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实施
《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现决定延长实施《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开人社〔2021〕181号)至2023年12月31日,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平市保障企业用工若干措施》的通知(开人社〔2021〕181号)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22年12月31日印发
政策解读://m.furendq.com/kpsrlzyhshbzj/zwgk/zcjd/content/post_2452649.html
解读: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咨询方式:0750-221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