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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普法速递 | 第二百三十七】非全日制用工能约定试用期吗?
    发布日期:2024-12-20 16:58
    来源:五邑人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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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图片图片   非全日制用工能约定试用期吗? 图片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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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任何一方都可以

    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

    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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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图片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怎么发?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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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

    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

    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读: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一大队

    咨询方式:0750-225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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