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开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开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本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24年,开平市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m.furendq.com/jmkpssf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含组织机构6条,部门文件10条,政务动态167条,部门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较好地发挥了“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沟通信息、服务经济”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市司法行政最新动态;开平市司法政务网2024年发布司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年报、部门预决算公开、人事信息等)、法律法规、行政复议文书、法治宣传案例和作品库等信息299条;法治号APP“开平司法”发布239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扎实推动司法行政信息高质量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及时主动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切实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共承办江门、开平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4件,分别是:江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6件(第4037、4088、4115、4116、4121、4201号),江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12件(第2024001、2024066、2024134、2024154、2024163、2024181、2024186、2024218、2024244、2024259、2024292、2024307号),江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港澳委员海外华侨华人列席代表座谈会暨界别委员代表讨论会意见建议1件。开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04052号建议1件,政协第十四届开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015、144028、144086、144088号)提案4件。其中,开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04052号建议《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事项下放配套工作的建议》和政协第十四届开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088号提案《推进侨普法,为侨解民忧》为主办件。我局积极履行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责任,以上24件建议提案均已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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