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参保,筑牢安全网
对于新入职员工而言,参加工伤保险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关注时效性,及时参保!不管是月中还是月底入职,用人单位也应及时为新入职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而非等到次月才办理。若未能及时参保,一旦遭遇工伤事故,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正确参保,保障全覆盖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拥有多份工作的劳动者,在每个工作场景下都能得到保障。
足额参保,权益不打折
足额参保同样不可忽视。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将可能导致员工工伤保险权益受损。例如:某市的A公司就因按较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参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且不属于“此前参加社会保险记录良好、连续规范参保缴费”的情形,导致员工发生工伤后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待遇补差责任。
用人单位和新入职员工
办理参保手续须知
(一)对于用人单位
1. 核实新入职员工的劳动关系情况,对于有多个工作单位的员工,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
2.企业应及时为员工(含全职和非全职)或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3. 务必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因小失大。
(二)对于新入职员工
1. 主动向用人单位了解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落实。
2. 如果在多个单位工作,提醒各单位按规定为自己参保。
工伤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它不仅是对员工生命健康的守护,更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让我们共同行动,及时、足额参保,为每一位劳动者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
温馨提示
如有任何关于工伤保险参保的疑问,可致电政府热线075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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