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伍女:
经查,您不具备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享受资格,存在多领取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情形。因您的联系方式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开社保催〔2024〕9号)。此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当事人:周伍女
身份证号码:4407231932********
地址:恩平市大田镇郎北村民委员会洞芯村34号
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向你作出《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开社查决字〔2024〕1号),并依法送达。你对上述决定书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经审理,江海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704行初43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7行终414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你仍未履行退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内容如下:
一、请你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114594.34元退至我局指定账户: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账号:44370301040298881
附言:退开平市周伍女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若你对履行上述义务有异议,请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或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三、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25年1月14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2275980,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东兴大道人民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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