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清理打捞专项行动范围内水面水浮莲、塑料袋、泡沫箱、水面垃圾等漂浮物,加强河库管理范围内水上漂浮物和积存垃圾的清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根据《关于开展江门市2025年第一次集中清漂专项行动的通知》(江河长办〔2025〕44号)要求,我市于4月11日-4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
在完善镇(街)巡河保洁制度的基础上,各镇(街)根据辖区内情况的不同,创新机制,把清漂工作往深里想、细里抓、实里做,坚持和深化专题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如市城管局实行全市河道清漂作业,聘请专业打捞队伍,落实打捞队伍常态化,建立起市区水浮莲清理长效机制。
二、强化协调管控,在规范运行上做文章
为巩固“清漂”行动成效,2024年4月起,由市城管局牵头开展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统一招标,由1家公司负责全市清漂工作,解决了跨镇(街)清理的难点问题。市河长办联合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等部门组成了4个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江河湖泊清漂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针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明确责任单位,并进行限期整改。
三、加大资源投入,在合力攻坚上出实效
为确保能按时高质完成任务,全市各级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大资源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工作标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推进清漂专项行动。如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由村干部、党员义工带领辖区内人员开展“清漂工作”。
4月11日至4月30日,我市投入资金55.07万元,已完成清理水面漂浮物0.1万吨,清理河流长度570公里,清理水域面积27.74平方公里,清漂专项行动已初见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清漂专项行动,确保落实到位,我市将按照立足于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常捞常清,坚决打赢我市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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