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195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德美佳厨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8334540051X5 案件名称 江门市德美佳厨具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下达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决定文书编号 (开)应急罚〔2019〕执-7号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处罚依据 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19年8月15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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