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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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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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李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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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12822198*****2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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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佳阳纺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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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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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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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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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对其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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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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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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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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