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作为有限空间管理人员对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负有连带责任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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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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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余健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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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40724197*****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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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创誉棚架设备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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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赤坎)应急罚〔202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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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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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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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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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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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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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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