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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开平市赤水镇德恒芳木材加工厂)
发布日期:2023-09-26 11: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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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为(晒板岗位)工人提供防护手套、防滑鞋、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赤水镇德恒芳木材加工厂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3MA56BAET50

案件名称

开平市赤水镇德恒芳木材加工厂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罚〔202341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3915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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