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38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开平市易大丰纸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91440783789464266U 案件名称 开平市易大丰纸业有限公司“4·9”一般爆炸事故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安监罚〔2017〕执-2号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17年7月21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126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黎志强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4407622196507xxxxxx 案件名称 开平市易大丰纸业有限公司“4·9”一般爆炸事故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安监罚〔2017〕执-3号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柒仟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17年7月21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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