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1、58、72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694780434Q 案件名臣 案件名称 广东松本绿色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安监罚当〔2018〕职5号 处罚事由 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类违法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六)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18年4月19日 处罚机关 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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