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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开平市白沙河等十一条河流河道
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开平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划定开平市白沙河等十一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的河道有:老虎坑水、高园村水、榕背坑、杜冈水、白沙河、镇海水库排洪渠、碧咀河、北一北二河、桥溪排灌渠、三闸内河、龙背内河支流。
二、管理范围划定
注: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以及堤防和护堤地;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相关活动按照《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开平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开平市白沙河等十一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图
附件 开平市白沙河等十一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图.zip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