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未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未如实记录粉尘涉爆专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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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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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市甘力木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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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557330357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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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甘力木业有限公司未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未如实记录粉尘涉爆专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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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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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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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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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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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2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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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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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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