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占用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后工序车间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口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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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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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市豪景制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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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4X9D4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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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豪景制衣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后工序车间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口被物料占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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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长沙)应急罚〔2024〕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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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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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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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对该公司占用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后工序车间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口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
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余毅峰作出罚款人民币 3000元(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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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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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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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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