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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广东宝鸿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
撰写时间:202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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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广东宝鸿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
撰写时间:2024-12-0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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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1.未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驾驶员招聘、考核及上岗要求方面未落实到位,上岗前未组织进行笔试及理论培训课,未见相关资料;2.涉事垃圾运输车辆装卸记录仪、视频监控功能损坏未及时修复继续投入使用;3.未有效教育和督促驾驶员按照《入厂垃圾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协议》有关规定,落实卸料时下车操作的管理要求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宝鸿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开平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3MACPKP8D6R

案件名称

开平市“4·30”八一垃圾中转站清洁工失联事故案

决定文书编号

(开平)应急案〔202417

处罚事由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决定给予人民币400000元(肆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

2024719

处罚机关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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