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开平市源成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对厂房屋顶加固和更换彩钢瓦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你作为开平市源成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加固和更换彩钢瓦工程直接主管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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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示[√];不可公示[]。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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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劳齐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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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44072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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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开平市源成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对厂房屋顶加固和更换彩钢瓦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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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文书编号 |
(开平)应急罚〔2025〕2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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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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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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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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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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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开平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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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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