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注我们:
    • 搜索
  • 繁体版   |  无障碍  |  关怀版  |  网站支持IPv6
关于调整开平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告
撰写时间:2025-04-29
来源: 本网
打印
【字体:

相关附件: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政务服务
政务互动
关于调整开平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告
撰写时间:2025-04-29
来源: 本网

相关附件: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现对我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根据江门市民政局转发《转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2025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江民函〔2025〕33号)文件要求,从2025年1月起,开平市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执行江门市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2375元/人/月。 

特此公告。

开平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