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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市
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开府办〔2024〕3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开平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工商务局反映。
文本解读链接: //m.furendq.com/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205905.html
音频解读链接: //m.furendq.com/kpszfw/zwgk/fggw/zcjd/content/post_3205972.html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