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开自然资公字〔2024 〕 729 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更正。如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8 月 2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机构将予以办理更正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开平市水口镇大福西路38号水口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750-2718098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更正内容
备注
开平市水口镇开锋村中边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开平市水口镇开锋村
开府集有(2012)第006609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
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发证范围已被政府征收,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依法予以注销开府集有(2012)第006609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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