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Baidu
map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1-12-23 10:12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开平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开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furendq.com/)。

    (四)监督渠道:通过开平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平台(//m.furendq.com/hdjlpt),联系电话0750-2208155



政务微信截图_1660876414234.png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