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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我市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同时根据江门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江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的通知》(江农函[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开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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