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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16: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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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相关涉农企业: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续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平市“大湾区丝苗米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度续建项目221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因原实施主体退出项目建设,需重新遴选建设主体。经研究,我市将重新组织实施主体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开平市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申报范围内注册从事丝苗米产业的农业企业(正常经营时间二年以上),申报主体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企业申报项目承诺申请财政资金补助与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

(四)优先支持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指标的项目;

(五)对于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三、财政资金安排及要求

开平市申报范围内的申报对象可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申报开平市中央财政资金2210万元。

建设内容为:建设5G丝苗米大数据农业管理中心,突出加工流通、品牌营销,结合“互联网+农业”,建设集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产品展示、线上交易结算、物流信息跟踪等功能于一体的稻米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集群内信息、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的稻米流通线上平台。完善稻米质量溯源体系建设,通过“三确一检一码”,实行品牌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电子化交易、信息化追溯,打造特色产品绿色供应链。

申请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溯源平台建设,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叠。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后,经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实施主体,评审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批,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推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二)材料报送

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60号),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kpsnyzhfwzx@jiangmen.gov.cn。


附件:1.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续建项目申报书入库申报书

2.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续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李帅、戚文辉,联系电话:2303511、2212181)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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