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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开平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30 16: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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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门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一)申报乡村工匠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委托省高评委评审的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乡村戏剧、民间音乐、民间杂技、传统工艺、民间建筑职称;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专业中(初)级职称,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时间如下: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在单位完成公示和材料审核,无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由所属村委会完成公示和材料审核,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开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科技交流股(开平市长沙街道良园路60号)

联系电话:0750-2303525

(二)申报乡村工匠烹饪、家政专业中(初)级职称,受理职称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交到开平市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开平市曙光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750-2290938

二、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在填报相关资料时,请认真核对,字迹工整,规范填写。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未加盖公章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二)请各镇(街)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进一步加强培育农村人才、实用型人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推动我市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省和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门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3.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系统流程图

 


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燕华0750-230352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张丽森0750-22909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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